关于2007年度继续开展村村通电话工程的通知
青通管字 [2007] 65 号
关于 2007 年度继续开展村村通电话工程的通知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2007 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实施“十一五”规划、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一年,根据信部电 [2007]97 号《关于开展 2007 年度村村通电话工程的通知》要求,围绕建设新农村战略目标,在 2006 年开展村村通电话工程的基础上,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入推进 2007 年村通工程,更好地为建设新农村提供信息通信支撑和服务,现将 2007 年村村通电话工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大主要任务
(一)继续实施行政村的村村通电话工程,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力争年内使我省行政村通电话比重达到 95% ,总任务是为 70 个
未通电话行政村开通电话。省移动公司承担村通建设任务,其他各公
司应积极参与村通工程建设。
(二)积极推进自然村的村通工程,提高农村电话普及率。在 2006 年自然村相关情况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各公司研究制订村通工程向自然村延伸的整体目标,开展好自然村村通工程工作。
(三)积极务实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等各类信息平台向农村延伸,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应用,做好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同时开发适合农村需要的信息资源,丰富农村信息服务内容。
二、具体措施
(一)齐心协力,迎难而上,打好行政村村通攻坚战
2007 年,尚未开通电话的行政村自然条件更艰苦,村通工程施工难度比以往更大。移动公司要继续大力发扬顽强拼搏精神,加大实施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和有效技术手段,打好攻坚战。并积极依靠地方政府,确保今年村通工作顺利完成。
2007 年村通工程的具体管理方式、激励措施、技术政策和资费标准等相关政策,继续沿用 2004-2006 年度村通工程相关规定。其他没有承担村通任务的公司,在拓展网络覆盖的同时积极推进自然村的村通工程的建设。
(二)切实履行“保健保通”,巩固和扩大村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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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司对已建成的农村通信设施要加强线路、设备维护和运营管理,保证网络畅通和服务质量不下降。
2 、积极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的沟通,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农村通信设施盗窃行为,保护农民的通信安全。
3 、制订和完善向农村倾斜的业务和资费政策,采取多种形式让
农民切实得到实惠,保证农民“用得上、用得起、通得好”。
4 、规范已通电话农村地区的经营行为,防止因电信市场不正当竞争损害农民和企业自身利益。
(三)加快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信息的推广应用,建设信息化新农村
各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互联网络向农村延伸的步伐,扩大互联网对农村地区的覆盖。对目前尚不具备上网能力的乡镇,各公司应着手制订计划,分步实施,确保“十一五”期间基本实现“乡乡能上网”的规划目标,对已经具备上网能力的乡镇,应积极推广互联网应用,将互联网站、短信息、语音声讯等各类信息平台向农村地区延伸推广,深入农村进行调研,了解农民真正的信息需求,提高信息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加强农村基层信息站示范点建设,推广乡镇信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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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信息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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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息员的模式,建立起信息采集渠道,方便信息进村入户,对有需求的地方逐步开通宽带业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各项工作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通信和信息化建设的主题,组织策划好村通工程对外宣传活动。各公司要加强对村通电话工程的宣传和信息报道,宣传成果、鼓舞士气、沟通情况、督促进展。继续 做好“村通电话工程”月通报,每月 24 日前各公司将村通电话工程进度、实施情况、完成情况、村通工程中的先进事迹和存在的问题等上报管局。
三、其他
为鼓励青海通信运营企业在发展青海农牧区通信的积极性和作
出的贡献, 信息产业部和省政府将 在今年适当时机,对在青海村通电
话工程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联合进行表彰奖励。
二 OO 七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