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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通信管理局关于2019年法治建设年度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23 09:00 来源:

2019年,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部省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部省中心工作,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持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青海省通信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动青海省信息通信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坚实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19年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2020年思路报告如下:  

一、明确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  

(一)高度重视,不断夯实通信行业行政执法基础。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为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推动形成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二是制定《青海省通信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各部门责任清单及任务分工,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和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组织学习宣贯。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实际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二是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纳入行政执法培训和普法宣传内容,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工信部实施方案,深刻领会、严格落实关于政府部门及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要求;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洪溢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党员干部上党课;四是各支部书记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等学习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通信行业管理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为进一步明确我局普法职责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制定《青海省通信管理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青海省通信管理局2019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及任务分工;二是认真组织参与2019年“5·17”世界电信日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青海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及时向部省报送活动信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按照中央和部省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工作;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部省工作部署,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积极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一个窗口办理和网上办理要求;三是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查环节和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为信息通信业持续平稳发展激发活力、消除障碍。  

(三)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一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指导意见》和法律立改废释情况,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印发《青海省通信管理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2019年版)》,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根据《青海省通信管理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工作职责,编制青海省通信管理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共享至省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对事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三是根据部省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认领编制“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做好后续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及时更新信息数据。  

(四)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充分利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整合和应用,深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五)创新社会治理。一是规范网络社团社群组织。按照工作职责,引导和规范网络社团社群组织依法进行备案登记,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二是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全方位强化网络运行安全,重大节假日和敏感节点应急通信保障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深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保障通信畅通。  

(六)优化公共服务。一是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优化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政务服务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办理协同。为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目前,我局涉及的九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均利用工信部统一搭建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二是进一步规范创新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方式,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在局办公楼一楼设立行政服务中心,做到让办事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通过青海省通信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严格落实政府立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立法法规定,依据立法工作流程和政府立法程序,坚持法治建设与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思路,制定年度计划,扎实开展《有效推动  调研课题。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格落实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主要负责人签发等制度;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准确、合法,有效;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制度。严格执行《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处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积极预防和处理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争议;四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要求和年度工作部署,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制度,实行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立改废释情况,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二是完善征求意见制度。广泛听取事关行业发展和涉及电信用户切身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意见,并充分进行沟通,同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三是建立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依托局门户网站建立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栏目,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电信用户切实利益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做好解释说明,及时反馈采纳意见情况和理由;四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做好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一是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决策事项,不得提交讨论;二是聘请法律顾问,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责任追究。一是重大决策应经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由局党组书记或局长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二是建立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适时组织跟踪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需要进行重大决策后评估工作;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及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规则和行政执法告知、听证、集体讨论、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按照部省部署和要求,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青海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试行)等三个规定的通知》,按规定进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定“三项制度”推进工作计划,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五是建立行政执法案件台账“月报送”制度,截至11月,共有2个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行政执法案件台账的报送,其中:受理、办结行政执法案件2件。  

(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制定《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试行)等三个规定(试行)的通知》,对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部省统一部署,促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三是倡导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中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建立警示、约谈、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四是加强社会信用建设。按照部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社会信用统一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严格执行《青海省社会法人信用行为联合奖惩暂行办法》,及时将信用信息归集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电信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工作,依据不同内设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  

六、2020年工作思路  

我局将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继续推向深入,促进信息通信业管理综合执法各项工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一是继续抓好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保障。二是继续做好普法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巩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效,努力建成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全力抓好法律法规培训,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提升全局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五是抓好基础管理工作,提升法律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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