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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青海考区申报单独划线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5 18:31 来源: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相关单位、各考生: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在部分地区单独划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3〕6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申报单独划线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海考区单独划线地区

海北州、黄南州、海南州、果洛州、玉树州、海西州

二、可申请单独划线对象

(一)符合单独划线地区的参考人员,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全部科目成绩达到单独划线合格标准;

(二)不符合单独划线地区的参考人员,到单独划线地区工作,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全部科目成绩达到考试单独划线合格标准。

三、申报人员范围及流程要求

申报以下两项条件的考生,通过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txks.org.cn)进行申报,登录报名平台,从“我的报考“下点击“进入维护”,点进“单独划线申请”,考生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审核材料。

(一)审核时间:2023年11月15日—24日

(二)审核材料

1.符合单独划线地区的参考人员。

(1)身份证件;

(2)户口本人页/本人户籍卡。

(3)承诺书(附件1)。

2.非单独划线地区,在单独划线地区工作的参考人员。

(1)近1年社保证明;

(2)单独划线地区出具的工作证明(附件2)。

(3)承诺书(附件1)。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合格标准划定

申报结束后,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将研究提出单独划线地区的合格标准分数线,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在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站(http://www.txks.org.cn)向社会公布。

五、资格证书发放

(一)符合单独划线地区的参考人员,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全部科目成绩达到当次单独划线合格标准的,发放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按现行证书管理程序印制发放。

(二)不符合单独划线地区的参考人员到单独划线地区工作的,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全部科目成绩达到当次单独划线合格标准的,可向单独划线地区所在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申领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按现行证书补证程序办理。

六、资格证书效力

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仅在单独划线地区有效。

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参考人员在提交材料和申领证书时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处理。

附件1:承诺书.pdf

附件2:工作证明.pdf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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