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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期通信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8 14:45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6〕255号),现就开展2024年第三期通信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时间:6月30日上午9:00-11:00提前30分钟进场。

二、考场安排

考场安排情况另行通知

三、考场规则

1.考核分A/B/C三种人员类型,拿到试卷后请核对试卷类别。

2.考核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考前宣讲30分钟,答题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期间不得擅自离场。

3.参加考核的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考试当日现场发)进入考场,对号入座。无证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核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已经带入的请将其放在指定区域),所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

5.考核开始15分钟后,参考人员停止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参考人员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6.参加考核的人员在答卷前,必须按要求按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单位名称等内容,否则试卷作废。

7.参加考核的人员必须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考核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互相交流。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8.答卷的书写部分须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涂卡部分须用2B铅笔。

9.考核结束时间到,参考人员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严禁将试卷带离考场。

四、考核违规认定及处罚办法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取消本次的考试成绩

考试过程中使用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

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智能电子设备的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传、接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取消本次的考试成绩,并给予暂停参加全国范围内该项考试1年的处罚

恶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伪造身份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的

有组织,有预谋进行违规行为的

使用通讯设备传播、扩散考试试题或答案的

其他情节比较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行为

取消本次的考试成绩,并给予暂停参加全国范围内该项考试2年的处罚

企业组织集体作弊

暂停该企业人员在全国范围内的报名考试资格1年

五、注意事项

考核合格后,请登录通信行业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 (https://txjs.miit.gov.cn/sso.action),在线申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系人:韩启文  电话:0971-8206731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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