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1 17:41
省各增值电信企业: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凡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均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按照规定完成年报工作。
请相关企业于2025年3月31日前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登录系统”(http://ythzxfw.miit.gov.cn),进入“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dxzhgl.miit.gov.cn/)报送2025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信息。
报送年报的企业应对报送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将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并通过青海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刘萍 0971-8206720)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
2025年2月10日